巴拿馬公司注冊要求
巴拿馬公司常見類型的法律結(jié)構(gòu):
1.公司 (Sociedad Anonima) SA
2.有限責任公司 (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 – SRL)
3.私人利益基金會(Fundacion de Interes Privado)
4.合伙企業(yè):普通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制;?民事關(guān)系;
5.獨資企
在巴拿馬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LLC)特征和要求:
1.至少有一名董事;
2.選舉主席、秘書和財務(wù)主管(也將被任命為貴賓)
3.有2名認購者(可以是董事會成員或任命的要人之一。每位認購者必須在注冊時同意認購至少一股股份)
4.任命一名法定代表(這可以是總裁、合伙人或其中一名董事——在社會契約 (El Pacto Social) 中建立)
5.選擇常駐代理人(法律規(guī)定必須有巴拿馬律師)
6.注冊公司財務(wù)地址?
7.準備并提交年度納稅申報單
8.至少有兩名股東或合伙人
9.每年向公共登記處支付賬款。
巴拿馬公司注冊要
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包括住址和創(chuàng)始人姓名、章程資本金額、公司成立目標、法定地址等);
公司注冊證書;
董事聘任議案(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
股份證書及其發(fā)行決議;
董事同意履行職責;
股東和董事名冊。
巴拿馬公司注冊流程
步驟 1.注冊處獲得公司名稱和活動批準;
步驟 2.法律和信任以確保組織章程大綱 (MOA);
步驟 3.準備和歸檔必要的注冊文件,以供相關(guān)當局批準;
步驟4.選定開設(shè)公司銀行賬戶;
步驟5. 公司注冊證書交付。
總流程需要2-4周左右時間
巴拿馬企業(yè)稅收
在巴拿馬征稅的收入是在巴拿馬境內(nèi)產(chǎn)生的收入。向巴拿馬的個人、實體或公司銷售產(chǎn)品或服務(wù)被視為“巴拿馬來源收入”,需納稅。向巴拿馬境外的個人、實體或公司銷售產(chǎn)品或服務(wù)不征稅。
巴拿馬公司稅率為 25%。利潤超過 150 萬美元的公司可以申請?zhí)娲?,即按?yīng)稅總收入的 1,168% 或應(yīng)稅凈收入的 25% 中較高者征稅。外國投資的股息在巴拿馬不征稅。除預(yù)扣稅外,不對股息征收其他稅款。
以下預(yù)扣稅率適用于支付給本地或外國收款人的股息:
10% 用于從巴拿馬來源的收入中支付股息;
非巴拿馬來源收入或出口收入支付的股息為 5%;
不記名股票為 20%。
稅率明顯低于美國、加拿大或歐洲。無資本利得稅,無離岸所得稅和較低的公司稅。企業(yè)家和企業(yè)對大多數(shù)商品和服務(wù)的增值稅稅率均為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