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公司的注冊要求
注冊要求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必須有 sa、gmbh、corp 等含有 “有限責(zé)任”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 limited 或 ltd,除非經(jīng)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xiàn)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reinsurance 等字眼,且需以下列后綴或其縮寫結(jié)尾: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dad Anonima、Inc.、Corp.、SA
股東:注冊巴拿馬公司至少要有兩名股東,股東必須是自然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巴拿馬公司可以發(fā)行記名或者不記名股票。部分公司類型如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實體
董事:至少需要三名董事,自然人和法人都允許,沒有國籍限制。巴拿馬公司還需要委任一名財務(wù)秘書以及一名公司秘書,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以,一人可以身兼多職
法定股本與發(fā)行股本: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10,000 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 100 股每股 100 美元
注冊地址:公司注冊地址必須位于巴拿馬
經(jīng)營范圍:注冊經(jīng)營范圍無過多限制,但注冊前需核實是否需要申請?zhí)厥鉁首C,且有些經(jīng)營活動本地人優(yōu)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