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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來自: penghuihua
在香港成立公司,對董事、股東、董事長等管理人員都沒有國籍地區(qū)限制。也沒有要求董事或股東中要有一名香港本地董事的要求,任何國家地區(qū)的自然人,只要年滿18周歲都可以在香港成立公司,持股香港公司股份、有資格擔任香港公司董事。除非該名自然人被香港法庭裁定不能出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