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志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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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金會有一定了解的都知道,基金會屬于非營利性質的公市,基金字眼盈利性質的屬于有限責任公司,并不適用于雛形項目,項目初期有不穩(wěn)定,不可控因素存在,也有很多外界影響,早期資金也是也是有創(chuàng)始人和資方投資,有一套的完整完善白皮書之后才使用主題以及公司的名義獲得更多的私m募以及公m募,作為項目良好運營的保障,稍作了解就會知道,海外基金會主題落戶zui多的國家就是新加坡,這跟新加坡的經濟以及對新型經濟的發(fā)展的支持也很有關系,也可以說是項目及項目方受當?shù)胤傻谋Wo,在新加坡由于多數(shù)項目及科技的落地做合規(guī)也有一定的完善度,各國項目方會考慮新加坡的落地選擇,但是即使這樣是滿足不了其他國家的落地需求的,例如瑞士,韓國,日本,馬耳他等等的落地需求,新加坡的落地選擇是選項中的比重的一個但不是唯一一個。
瑞士基金會:瑞士聯(lián)邦憲法保障經濟自由,允許任何人(包括外國公民)在瑞士開展經營方向,并因此開辦公司或持有某個公司的權益。創(chuàng)立基金會公司無需得到政府部門的準許,但需向當?shù)匦姓罩行墓芾砭稚暾埖玫綔试S,需瑞士持牌律師撰寫基金會章程并補足當?shù)剞k公地址。外國公民必須具有上班和居住符合,才能夠在瑞士長期開展經營方向。